十三五期间,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,提出了严格的重点污染物减排指标,旨在改善空气质量、水环境和土壤质量。
细颗粒物(PM2.5):力争到2020年,重点区域PM2.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%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下降20%。
可吸入颗粒物(PM10):重点区域PM10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0%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下降15%。

二氧化氮(NO2):重点区域NO2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2%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下降15%。
挥发性有机物(VOCs):重点区域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%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下降15%。
化学需氧量(COD):全国地表水COD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2%,长江经济带下降15%,珠江经济带下降10%。
氨氮(NH3-N):全国地表水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2%,长江经济带下降15%,珠江经济带下降10%。
总磷(TP):全国地表水总磷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2%,太湖流域下降20%,滇池流域下降15%。
重金属:重点土壤污染区重金属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5%。
土壤盐渍化:重点盐渍化地区耕地盐渍化率比2015年下降3%。
为实现这些指标,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减排措施,包括:
十三五期间,我国重点污染物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:
这些减排成果改善了公众健康,促进了经济可持续发展,为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奠定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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