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螺纹钢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,以螺纹钢为标的物。螺纹钢期货交易具有标准化、透明化、杠杆化等特点,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规避风险、套期保值和投机的工具。
一、合约规则
- 合约代码:RB
- 合约月份:每年1月、3月、5月、7月、9月和12月
- 交易单位:10吨/手
- 最小变动价位:1元/吨

- 交易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3:30-15:00
- 交割日:合约到期日的次日
- 交割品级:HRB400E螺纹钢,直径16-25毫米
- 交割仓库:上海、天津、广州、南京、杭州等指定仓库
二、交易规则
- 开仓:投资者可以买入或卖出螺纹钢期货合约,以建立多头或空头头寸。
- 平仓:投资者可以卖出或买入与现有头寸相反方向的合约,以平仓并了结盈亏。
- 追加保证金:当投资者持仓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,需要追加保证金以维持头寸。
- 强平:当投资者持仓亏损达到规定比例时,交易所将强制平仓,以避免更大的损失。
- 涨跌停板:当螺纹钢期货价格涨跌幅度超过规定比例时,交易所将实施涨跌停板制度,暂停交易。
三、结算规则
- 每日结算价:每天收盘后,交易所根据当日交易价格计算出每日结算价。
- 盈亏计算:投资者的盈亏根据每日结算价与建仓价之间的差额计算。
- 交割:交割日当日,持有多头头寸的投资者需要向交易所交割螺纹钢,而持有空头头寸的投资者需要接收螺纹钢。
- 结算方式:螺纹钢期货采用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相结合的方式结算。
其他注意事项
- 交易手续费:投资者需要向期货公司支付交易手续费。
- 风险提示:螺纹钢期货交易具有较高的杠杆效应,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并谨慎操作。
- 市场信息:投资者应及时关注螺纹钢市场供需、政策、经济等方面的相关信息,以做出合理的交易决策。
国内螺纹钢期货的规则包括合约规则、交易规则、结算规则等方面。投资者在参与螺纹钢期货交易前,应充分了解这些规则,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交易策略谨慎操作。